根据《关于加快推进使用“南康家具”集体商标的实施方案》(康府办字〔2019〕43号)文件精神和企业申报材料、入户调查和评审部门评分等情况,筛选出符合“南康家具”集体商标使用条件的第三批22家企业,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:
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3日-2019年10月27日。如有异议,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,监督电话:南康家具集体商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976634086。
南康家具集体商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10月23日
根据《关于加快推进使用“南康家具”集体商标的实施方案》(康府办字〔2019〕43号)文件精神和企业申报材料、入户调查和评审部门评分等情况,筛选出符合“南康家具”集体商标使用条件的第三批22家企业,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:
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3日-2019年10月27日。如有异议,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,监督电话:南康家具集体商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976634086。
南康家具集体商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