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通知,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。
其中,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,降低了一百余项木材、板材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。
海关总署:
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自2021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,现将《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》印送你署,具体内容见附件。
附件: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2020年12月21日
经统计,相关木材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基本维持在1%-3%,其中1%税率的木材商品占大多数。
具体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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